江恒观察 | “见习赋能 育见未来 ”天津市2026年就业见习基地第二批申报工作开始啦
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为全面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决策部署,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高就业能力,同时也为企业储备及培养所需人才,实现青年成长与企业需求的高效对接,市人社局近期已启动2026年就业见习基地的第二批认定工作。请有意参与的用人单位在2026年3月20日之前,向坐落地所在区人社局提交申请。我们诚挚邀请全市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踊跃参与就业见习工作。
申报条件
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
(一)成立满3年,在本市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信用良好,参保职工人数10人及以上(不包括派遣员工),生产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具备留用就业见习人员(以下简称见习人员)的条件。
(二)提供的见习岗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重点和青年群体就业能力提升需要,其中科研类、管理类、技术类岗位数量不低于总见习岗位的30%。
(三)具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的场所,设备设施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具有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安排本单位专人负责就业见习工作。
(四)配备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职工作为带教人员全程带教,每名带教人员同时带教见习人员不超过2人。
申报要件
《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表》(详见下方二维码)、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和租赁合同(自有房屋无需提供租赁合同)、见习管理制度(用人单位自备撰写)等相关材料。
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找服务—就业见习服务—见习基地申请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可咨询各区人社部门。
补贴政策
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可根据每月实际见习人数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生活费补贴、带教费补贴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见习3个月及以上留用在本单位,同时在见习结束或毕业后30日内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见习基地,给予每留用一人3000元的留用奖励。若上一年度就业见习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留用奖励标准为每人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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